湖北十一选五全部结果: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繳納、減免操作指南
湖北十一选五走势图一 www.vgjfx.com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殘疾人就業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8號)、國家財政部財稅[2009]70號、財稅[2017]18號、財稅[2018]39號通知、《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京財稅【2019】1333號)的有關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方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2020年繳納2019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9年繳納2018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 =(2019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9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19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2018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 =(2018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8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18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按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殘保金。)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2018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2018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為整數。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2018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指2017年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實際人數,可以不滿1年,不滿1年的按月計算。
2018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2018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2018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每員工每年:0元殘保金
殘保金總額: 0萬元
殘保金減免咨詢:010-87575451,13911595711
雇傭1-2級殘疾人(如肢體、聽力、言語、智力、盲人)
雇傭人數:8.5人
總成本:4.49萬元/人* 8.5人 = 38.17萬元
節約成本:31.38萬元
雇傭普通殘疾人(除1-2級)
雇傭人數:17.0人
總成本:4.49萬元/人* 17.0人 = 76.34萬元
節約成本:69.54萬元
2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免緩繳政策
依據京財稅〔2019〕1333號《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情況可減免殘保金:
一、用人單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殘疾人,免交當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雇用1級或2級殘疾人可按2倍殘疾人數計算,雇用的殘疾人戶籍不限省籍。
二、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未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符合免征規定的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報時自行減免。
三、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以在次年的申報繳納期內申請減免或者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應當先行向地稅登記地所在地區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區財政部門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用人單位持相關批復文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繳費申請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或緩繳手續。
3 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的審核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北京市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稅務登記地所在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審核2018年度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審核時間為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審核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申報單位:已安排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申報時間: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
申報內容:2018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申報方式:
通過“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或到或到北京市稅務局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審核現場申報。所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須現場申報該殘疾人的就業情況;不存在以下情況的,用人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該殘疾人的就業情況:
(一)與用人單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
(二) 用人單位實際向其支付的月工資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
(三)在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就業的;
(四)非本市戶籍的。
辦理材料:
用人單位現場辦理申報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二>與殘疾人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期限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應提供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實際支付殘疾人的月工資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提供該殘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記錄或本單位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延期支付殘疾人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應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的證明材料
<四>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應提供上下級隸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所申報殘疾人為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 該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
2. 上年含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認定條件: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計入本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一)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二)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
(三)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的2倍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的2倍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就業的殘疾人,按月計入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申報繳納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結果查看:
用人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的,在申報完成后3個工作日后,再次登陸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的,確認后打印《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持存在異議殘疾人的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用人單位進行現場申報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將在申報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定,并出具《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重新申報:
用人單位因故需要重新申報的,可在審核確定之日起3年內,持規定材料進行現場申報。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將在重新申報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定,并出具《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重新審核確定書》,同時收回《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4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時間
在征繳范圍內的用人單位應當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款項所屬期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5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申報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不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繳納方式與北京市稅務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稅費的繳款方式一致。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繳納方式與北京市稅務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稅費的繳款方式一致。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的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該提交《北京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該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用人單位可以在北京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6 其他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稅務機關會定期對用人單位保障金繳納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用人單位不報、少繳納保障金的,主管稅務機關會催報、追繳保障金。
7 下載專區
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重新審核確定書
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核實施辦法